近日,遵义市新蒲新区交警在长新大道双山路段查获了一名饮酒后驾车的男子,令人惊讶的是,这位“回头客”竟然在四个月前也在这里被交警查处过酒驾。面对这次“特别的缘分”,交警毫不手软,为这位男子送上了一份“豪礼”:拘留、罚款以及吊销驾驶证。
12 月 3 日,新蒲新区交警大队的执勤民警在执行酒驾查缉工作时,发现了一名涉嫌酒驾的男子。经过检测,发现该男子赵某体内酒精含量为 28mg/100ml,已达到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在核查赵某的相关信息时,民警发现,赵某在今年 7 月 16 日,就因酒驾被民警查处,并依法受到了驾驶证记 12 分、暂扣驾驶证 6 个月,罚款 1000 元的处罚。而那一次,赵某被查获的地点也是在长新大道双山路段,这不禁让人感叹:命运总是那么“巧合”。
由于赵某属于第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且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辆,民警对其处以行政拘留 10 日的处罚,同时赵某还将面临罚款 1800 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 年后才允许重新申领的处罚。赵某的行为不仅危害了自身安全,也给他人带来了潜在的安全隐患,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必须受到应有的惩罚。
贵阳晚报 +/ZAKER 贵阳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黄宝华
编辑 段筠 实习生 陈庆庆 / 编审 李枫 / 签发 蒲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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